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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稅務法規#43288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
年份:
103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10)
一、租稅爭訟案例常見「租稅法律主義」與「實質課稅原則」之論爭。試問: 1.「租稅法律主義」與「實質課稅原則」之意涵。(12 分) 2. 我國稅捐稽徵法第 12 條之 1(租稅法律主義及實質課稅原則),法規範為何?其 立法意旨為何?(13 分)
二、課稅主權之行使與課稅管轄權,影響租稅課稅範圍。試問: 1. 何謂課稅主權、課稅主體、課稅客體?課稅管轄權有採屬人主義、屬地主義、屬 人兼採屬地主義,其意涵分別為何?(12 分) 2.我國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管轄權為何?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A,有中 國大陸、香港、澳門、美國來源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應否課稅?依所得基本稅 額條例,個人基本稅額之計算,海外所得應納入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A 有 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美國來源所得,計算基本所得額應否納入?每一申報戶 海外所得免計入限額若干?(13 分)
三、最近財政部所提「財政健全方案」於 2014 年 5 月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包括①銀行 業及保險業營業稅稅率調整,②所得稅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股利扣抵率改變,③綜合 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稅率之調整。試問: 1.修法內容為何?(12 分) 2.修法目的及理由為何?(13 分)
四、乙公司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民國 103 年 3 至 4 月當期申報營業稅銷售額$5,000,000,當期內銷金額及外銷金額各占 50%。另: 1.當期進貨及費用金額$7,300,000(內含營業稅),明細如下: ⑴取具可扣抵進項稅額之憑證$6,000,000,稅額$300,000。 ⑵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100,000,稅額$5,000。 ⑶交際費$400,000,稅額$20,000。 ⑷購買國外勞務$300,000。(該國外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 ⑸取得$500,000 之憑證,並未載有稅額。 2.當期購買固定資產情形如下: ⑴五人座乘人小汽車一輛$1,000,000,稅額$50,000。 ⑵小貨車一輛$500,000,稅額$25,000。 ⑶機械設備$3,500,000,稅額$175,000。 3.當期內銷銷貨退回$150,000,稅額$7,500。進貨退出$250,000,稅額$12,500。 4.前期(民國 103 年 1 至 2 月)留抵稅額$5,000。 試求:乙公司民國 103 年 3 至 4 月當期營業稅申報為應納稅額或溢付稅額?若為溢 付稅額,計算當期之應退稅額及留抵稅額,並列出計算式。(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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