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立法程序與技術
>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立法程序與技術#39906
103年 - 103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法制:立法程序與技術#39906
科目:
立法程序與技術 |
年份:
103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6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立法程序與技術
選擇題 (0)
申論題 (6)
⑴此一「自治法規」應以「自治條例」抑或「自治規則」之方式為之?(15 分)
⑵請分別說明若以「自治條例」或「自治規則」方式制定,應分別經過何種立法程 序始生效力?(20 分) 附錄法條:地方制度法 第 25 條:「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得就其自治事項或依法律及上級法規之授權,制 定自治法規。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自治條例;自治法 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 第 27 條第 1 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 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⑴就該自治條例中「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則將較中央對於酒駕罰鍰之基準為多 一倍處罰」規定,是否有牴觸中央法律?(15 分)
⑵本自治條例報行政院核定時,行政院認為有若干條文違法,則行政院可為何種處 置?又對直轄市之此種處置,甲直轄市對此有何法律救濟途徑?(20 分) 附錄法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1 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新臺幣 1 萬 5 千元以上 9 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 年;附 載未滿 12 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 2 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 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下略)」
⑴請對「自用住宅」作法條之「立法定義」,並說明立法理由。(15 分)
⑵請說明本法可能尚應有那些規範事項,就其中一個內容擬定具體法條,並說明其 立法理由。(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