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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水◆自來水法規
> 105年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甄試 共同科目:自來水法規#54856
105年 -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新進職員甄試 共同科目:自來水法規#54856
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規 |
年份:
105年 |
選擇題數:
15 |
申論題數:
1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北水◆自來水法規
選擇題 (15)
16.依民法中損害賠償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負損害賠償責任者,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以金錢賠償之 (B)不能回復原狀或回復顯有重大困難者,應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C)因回復原狀而應給付金錢者,應加給利息 (D)應回復原狀者,如經債權人定相當期限催告後,逾期不為回復時,債權人得請求以金錢賠償其損害
17.依民法規定,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 給付請求權,因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A) 5 年 (B) 10 年 (C) 15 年 (D) 20 年
18.依民法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乃侵權行為之規定。下列 敘述何者錯誤? (A)權利受侵害包含財產權與非財產權 (B)行為人對於侵害不具不法性須負舉證責任 (C)行為人須滿 20 歲才有賠償的責任能力 (D)行為與損害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19.依民法規定,土地所有人甲非通過他人之土地,不能設置電線、水管、瓦斯管或其他管線,因而通 過他人乙土地之上下而設置,如情事有變更時,他土地所有人乙得請求變更其設置,該變更設置之費用, 由下列何者負擔? (A)他土地所有人乙 (B)土地所有人甲 (C)原設置執行人丙 (D)他土地所有人乙和土地所有人甲均攤
20.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 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何種之解釋? (A)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B)有利於企業經營者之解釋 (C)中立的立場進行解釋 (D)不作解釋
21.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因商品或服務發生消費爭議時,下列何者非消費者得向 其提起申訴之窗口? (A)企業經營者 (B)消費者保護團體 (C)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D)消費者服務中心
22.自來水法所稱自來水設備,不包括下列何者? (A)取水 (B)導水 (C)配水 (D)給水
23.依自來水法規定,自用自來水設備,係指專供自用之自來水設備,其出水量每日在多少以上者? (A) 10 立方公尺 (B) 20 立方公尺 (C) 30 立方公尺 (D) 40 立方公尺
24.自來水事業應配合公共消防設置救火栓,設置救火栓所增加之各種費用由何單位酌予補助? (A)所在地地方政府 (B)縣(市)主管機關 (C)水利主管機關 (D)當地消防單位
25.自來水事業於私有土地內埋設水管或其他設備,依規定事先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時,應於開 始施工幾日前以書面為之? (A) 5 日 (B) 7 日 (C) 14 日 (D) 20 日
26.依自來水法規定,自來水事業對於竊水者,依其所裝之用水設備及按自來水事業之供水時間暨當地 供水狀況,追償幾個月以上 1 年以下之水費? (A) 0.5 個月 (B) 1 個月 (C) 3 個月 (D) 6 個月
27.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下列何者非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得拒絕接受新設用水之申請條件? (A)供水有特殊困難者 (B)配水系統供水能力已達飽和尚未完成擴充者 (C)需採間接加壓設施者 (D)配水管尚未敷設到達者
28.依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規定,水表發生故障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確表示實用度數時,得按 用戶前幾期正常用水平均度數或新表實用度數推計水費? (A) 2 期 (B) 3 期 (C) 4 期 (D) 6 期
29.依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規定,用戶用水日數不足一個月,當月份基本費如何計收? (A)按使用日數比例計收 (B)不足半個月不計收,超過半個月以半個月計收 (C)當月基本費不計收 (D)仍以 1 個月計收
30.依消費性用水服務契約規定,用戶應繳水費應於通知之收費日起幾日內之繳費期限繳付? (A) 7 日 (B) 14 日 (C) 21 日 (D) 30 日
申論題 (1)
國文】占 40 分 公文寫作: 近年來,由於水資源有限,開發巳趨飽和,節流更顯重要,自來水管網的漏水防治成為必須正視的重 要課題。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特訂定「獎勵民眾報修漏水實施要點」,民眾發現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供水轄區 漏水,得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向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舉報,舉報時應敘明確定時 間、地點等相關資料,並具名留下聯絡電話及通訊地址。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針對同一地點首位通報者,提供獎金或贈票4張(擇一)之獎勵品。獎金數額依管線 口徑大小區分2級:口徑300毫米以下者,獎金100元;口徑逾300毫米者,獎金300元。贈票內容則為自來水 園區貴賓券或停車場免費停車3小時券二選一。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同時辦理「專案獎勵」特別熱心民眾,對 於每一年度報修漏水前3名且報修次數達8次以上者,獎勵內容如下:第1名:獎勵金3千元、獎牌1面。第2 名:獎勵金2千元、獎牌1面。第3名:獎勵金1千元、獎牌1面。 請參考以上資料,試代業務承辦人陳季山撰擬臺北自來水事業處致所屬各營業分處函:為鼓勵民眾踴 躍報修漏水,特訂定「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獎勵民眾報修漏水實施要點」,請廣為宣導,以達到珍惜水資源 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