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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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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62441
科目: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
年份:
10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3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3)
一、A 擁有之住宅,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認定係 104 年 9 月 1 日後核發之使用執照所 生之違建,按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規則相關規定,應予拆除,遂函請 A 於公文送達後 7 日內接受疏導、自行改善並拆除之,惟 A 不予理會,逾期仍未拆除。臺北市政府都 市發展局便核定委請第三人 B 拆除,代行拆除費用為新臺幣 30 萬元,後 B 因故無法 進行拆除作業,最後由該局自行辦理,以自己人力逕行拆除之。試問前述過程中,以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為觀察對象,其共為幾個法律與事實行為?A 對該局所為之不 同階段的行為,如表示不服,得為何等之救濟措施?(50 分)
二、A 欲經營餐廳,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餐廳之營業許可,主管機關認為可能對附近之 鄰居住家產生噪音危害,應要求其裝置隔音設備。根據可能產生之實際影響的不同, 主管機關對於 A 之申請,得附加不同類型之附款,或選擇與之締結行政契約。請分 析在此不同場合,主管機關可能之選擇、行政行為所產生之效力。(25 分)
三、某營業 A 違反相關營業、安全、治安等法令規定,經主管機關斷水斷電。請就此斷 水斷電措施,分析其法律性質與效力。(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