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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 司法特種考試_四等_法院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民法概要#81143
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
年份:
10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民法概要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於民國 83 年 4 月間將其因共同繼承而取得之土地之應繼分出賣予乙,雙方並約定 「辦理繼承登記後,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嗣後甲遲未辦理繼承登記,乙於民國 106 年 6 月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命甲辦理繼承登記及移轉登記,甲則抗辯乙之請求權 已罹於時效。何者之主張有理?(25 分)
二、甲向乙建商購買由乙建造中之建物。乙於交屋時,承辦人員向甲說明房屋內部及相 關設施之位置及使用方式,但卻漏未說明消防設備所在位置及使用方法。甲入住後 不久,某日使用廚房時不慎造成火災,而因大樓消防設備放置於隱匿場所,延誤滅 火時機,致甲之房屋牆壁燻黑、屋內新購家具毀損。事後,甲以乙違反說明義務應 負債務不履行責任,向乙表示解除買賣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甲之主張是否有理? (25 分)
三、甲於民國 98 年 3 月間提供其所有之 A 空地供乙設定抵押權,以擔保其對乙所負債 務。試問:A 地設定抵押權後,如甲欲提供該地供丙設定地上權建造建物,是否須 得乙之同意?在未得乙之同意的情形下,如甲同意丙在 A 地設定地上權建造房屋, 則當甲未能清償對乙所負上述債務時,乙得如何實行其抵押權?(25 分)
四、已年近七十之甲、乙為夫妻,與獨自經營事業之獨生子丙共同生活。甲、乙退休後, 靠著所有之數筆價值總計超過五千萬元不動產之租金、每月銀行存款利息及退休年 金等收入,加上丙每月給與甲、乙之生活費用,生活悠閒無慮。某日丙外出時,遭 丁駕駛之車輛撞擊當場死亡。事後,甲、乙除向丁請求賠償慰撫金外,並以丙對彼 等負有扶養義務為由,向丁請求賠償該部分損害。甲、乙請求扶養部分損害之主張, 是否有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