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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107年 - 107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招考_法律學系刑法組:刑法#99122
107年 - 107 國立政治大學_碩士班招考_法律學系刑法組:刑法#99122
科目: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選擇題 (0)
申論題 (2)
一、真心(以下稱J)一向有泡熱水澡後飲酒的習慣,某晚J泡澡後將家中半箱啤酒飲剩一瓶,由於突然有飢餓感,J隨即開車至附近超商購物。買完東西出來,J將皮包與所購物品放置車頂,正準備開車門時,超商收銀台值班人員大宇(以下稱D)衝出將了置於車頂的物品搶走,原來在結帳時,D發現了滿身酒味,又看到J即將開車,遂決定先將了放於車頂之物奪下,以阻止J開車。J一時錯愕,慌張之下誤以為遇到搶匪,不敢在現場逗留,隨即將車開往警局準備報案·由於警局停車場照明設備不良,J在倒車停車時,直至即將撞上停放於停車線旁的警用重型機,才發現重機的存在,J急轉方向盤以避免撞到重機 未料此一動作反而將車快速移向站在重機旁抽煙之未值班警員敏敏(以下稱M),M在閃躲時跌倒,膝蓋輕微擦傷。J下車將M扶起,M發現了滿身酒味,問 J為什麼酒後開車,J此時才驚覺闖下大禍 J稱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在購物時遇到搶匪才開 車來報案,說完J又想開車離去,M強將J帶至警局內進行酒測,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66。
試詳述理由說明J誤以為D為搶匪而緊急開車離開以及在停車場的行為,依刑法如何論處(50分)。
二、甲男白天有正職工作,惟計件論酬而收入不固定,常趁著下班後或週末的空閒時間兼職擔任Uber司機。某晚,甲將最後一組客人載往目的地,關掉手機上的「Uber 駕駛端」app軟體,欲回家休息,途中因疲勞不慎撞上路人乙,甲停車察看乙,見乙身上大量流血有生命危險,於是急電召救護車救護並在現場等候警方處理。救護車於五分鐘後迅速趕至,因乙有生命危險,救護車一路鳴笛狂飆,行經某一十字路口時,丙駕車不慎撞上該救護車並導致救護車翻覆,乙當場不治身亡。事後鑑定結果指出,乙被甲撞上時雖有生命之危險,但若未發生中間被丙撞上的二度車禍,幾近確定乙可以被及時送醫急救並被救回一命。甲因面臨巨額賠償訴訟,無力支付, 遂決定鋌而走險。在兼職Uber 司機期間內,得知丁家境富裕丁家白日常無人在家,某日白天甲持萬能鑰匙開鎖潛入丁宅,搜刮貴重金飾後,正欲離開丁宅之際,巧遇丁妻戊女返家,戊大聲質問甲:「你是誰?為什麼出現在我家?」,甲拿出預藏之電擊棒欲對戊女進行電撃,但因為無電流之通過而未果。甲仍趁慌亂之際逃離現場。
試問上述案例事實中,甲之行為的刑事責任為何(無須論述丙之刑責, 丙的部分不予計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