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 月 31 日收到之現金$1,984 業已送存銀行,但銀行對帳單尚無列示。
3.公司顧客開具之支票一紙,面額$320,因存款不足退票,A 公司於收得退票時, 尚未作分錄。
4.9 月 30 日之銀行往來調節表中,有下列未兌現之支票:
核對 10 月 31 日之銀行對帳單,上列支票中,#728 及#765 仍未兌現。
5.核對銀行對帳單,發現 10 月份開出之支票,有下列支票尚未兌現:
6.B 公司開出之支票一紙,面額$1,000,銀行誤為 A 公司開出,並列入 A 公司之對 帳單中。
7.10 月 30 日銀行代 A 公司收取不附息票據一紙計$2,000,已扣除託收費$5 後記入 該公司帳戶,但 A 公司尚未作分錄。
8.銀行對帳單內列有扣款一筆,金額$8,經查明係銀行印製 A 公司之支票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