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公職◆公務員法
> 107年 - 107 鐵路特種考試_員級_法律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69571
107年 - 107 鐵路特種考試_員級_法律廉政: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保障、考績、懲戒、交代、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概要#69571
科目:
公職◆公務員法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公務員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公務人員 A 於任職期間,因有貪污行為,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由其服務機關依公 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2 項前段規定予以免職。A 嗣後得否再受任命為公務人員? 如其受緩刑宣告或受免刑判決,結果是否有所不同?請說明之。(25 分)
二、請依公務員懲戒法上規定,說明停止公務員職務之要件、職務停止之法律效果以及 復職之處理。 (25 分)
三、請說明公務人員考績評定之程序及相關之程序保障。(25 分)
四、A 為直轄市立國民中學聘任教師兼管理組長。其於直轄市市長選舉期間,在臉書具銜 批評某候選人。該國民中學認為其違反行政中立義務,予以申誡一次之懲處。A 不服, 經向該國民中學提起申訴遭駁回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再申訴。問: A 是否違反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定?又對於其提起之再申訴,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訓委員會應為如何之決定?請說明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