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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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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中央開考--澳門公共行政人員通則101-142#100487
科目: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
年份:
110年 |
選擇題數:
42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
選擇題 (42)
101.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因違紀行為而接受處分期滿之日起一年後作出相同之違紀行為或作出不同性質之違紀行為,構成以下哪項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所規定之加重情節? (A) 累犯 (B) 再犯 (C) 違紀行為之合併 (D) 預謀
102.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構成紀律責任加重情節之違紀行為之合併,係指: (A) 在同一場合作出兩項或兩項以上之違紀行為 (B) 第一項違紀行為未被處分前再作出另一違紀行為 (C) 以上 A 或B (D) 以上皆不是
103.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構成工作人員紀律責任之阻卻情節的是: (A) 不可抵抗之人身脅迫 (B) 作出不法行為時,在意外及非自願之情況下喪失運用智能之能力 (C) 不可能期待作出其他行為 (D) 以上皆是
104.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如出現為本人或他人作出正當防衛的情節,則構成紀律責任之: (A) 阻卻情節 (B) 減輕情節 (C) 加重情節 (D) 以上皆不是
105.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遵守上級在工作方面發出之命令或指示行事時,如認為存在下列哪一情況,在預先要求以書面傳達或確認該等命令或指示後,則排除倘有之紀律責任: (A) 懷疑該等命令或指示之確實性 (B) 該等命令或指示不合理 (C) 該等命令或指示基於任何錯誤資訊而發出 (D) 執行命令或指示可能引起上級未能預見之嚴重後果
106.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遵守上級在工作方面發出之命令或指示行事時,遇有下列何種情況則服從之義務終止? (A) 如命令或指示之執行將引致任何犯罪之實施 (B) 如命令或指示之執行將引致嚴重犯罪之實施 (C) 如命令或指示之執行將引致違法行為之實施 (D) 以上皆不是
107.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之紀律責任在以下哪一情況下解除? (A) 在刑事訴訟程序中被判罪 (B) 紀律程序之時效完成 (C) 當事人員患有嚴重疾病 (D) 特赦
108.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程序之時效自作出違紀行為之日起計算,經: (A) 一年完成 (B) 兩年完成 (C) 三年完成 (D) 四年完成
109.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科處以下哪種紀律處分不取決於紀律程序,但事先須聽取違紀者之聲明? (A) 書面申誡 (B) 罰款 (C) 停職 (D) 強迫退休
110.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程序得分為一般程序或特別程序,以下屬特別程序的是: (A) 對直接得知違紀行為之程序 (B) 專案調查 (C) 簡易調查 (D) 以上皆是
111.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程序在下列哪一階段具機密性質? (A) 在提出控訴後 (B) 在提出控訴前 (C) 在科處處分後 (D) 在科處處分前
112.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程序的嫌疑人在程序哪一階段可委託律師? (A) 在提出控訴後 (B) 預審程序結束後 (C) 任何階段 (D) 在科處處分後
113.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如針對一名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作出之多項嚴重程度不同之違紀行為且已提起多個程序時,則該等程序合併在: (A) 最先提起之程序內 (B) 最後提起之程序內 (C) 嚴重程度較低的違紀行為之程序內 (D) 較嚴重違紀行為之程序內
114.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如有權參加開考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為紀律程序中之嫌疑人,即使處於防範性停職之狀況: (A) 仍不准其參加該開考 (B) 仍准其參加該開考 (C) 仍准其參加該開考,只要違紀行為嚴重性輕微 (D) 以上皆不是
115.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因作成列舉各項違紀行為及指出所觸犯之法律規定之控訴書時無聽取嫌疑人之聲明,則產生何種法律後果? (A) 不可補正之無效 (B) 可補正之無效 (C) 可撤銷 (D) 不產生效力
116.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針對因公務員或服務人員作出違紀行為而可科處之處分,按其等級由低至高排列為: (A) 罰款、書面申誡、停職、強迫退休及撤職 (B) 書面申誡、罰款、強迫退休、停職及撤職 (C) 書面申誡、罰款、停職、撤職及強迫退休 (D) 書面申誡、罰款、停職、強迫退休及撤職
117.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紀律處分方面,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 強迫退休係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確定性停止工作 (B) 停職處分係指強制規定公務員或服務人員轉至退休人員之狀況 (C) 撤職處分係指公務員或服務人員暫時性停止工作,並終止職務聯繫 (D) 書面申誡處分係單純就違紀行為作出之勸戒
118.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停職處分的最低級別中,在下列哪一期間中定出? (A) 二百四十一日至一年 (B) 一百二十一日至二百四十日 (C) 十日至一百二十日 (D) 十日至二百四十日
119.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對退休人員科處之強迫退休處分以: (A) 喪失收取二十日退休金代替 (B) 喪失收取退休金權利兩年代替 (C) 中止支付退休金四年代替 (D) 以上皆不是
120.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除該通則另有規定,停職處分之時效自裁定轉為不可上訴之裁定之日起計,經: (A) 兩年完成 (B) 三年完成 (C) 四年完成 (D) 五年完成
121.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除該通則另有規定,撤職處分之時效自裁定轉為不可上訴之裁定之日起計,經: (A) 兩年完成 (B) 三年完成 (C) 四年完成 (D) 五年完成
122.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處分自何時起產生效力? (A) 自開始執行之日起 (B) 自執行完結之日起 (C) 自裁定作出之日起 (D) 自裁定公布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之日起
123.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停職處分導致被處分的人員: (A) 自處分完結時起六個月內喪失享受年假之權能 (B) 不得擔任官職或職務,並中止有關之職務聯繫 (C) 喪失獲得醫療福利之權利 (D) 喪失收取家庭津貼之權利
124.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被強迫退休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在收到處分通知之日起經過多長時間後方得收取退休金? (A) 六個月後 (B) 八個月後 (C) 一年後 (D) 十八個月後
125.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撤職處分導致公務員或服務人員: (A) 兩年內不得晉階及晉升 (B) 僅喪失獲得醫療福利、收取家庭津貼及房屋津貼之權利 (C) 喪失一切權利 (D) 以上皆不是
126.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對未為部門帶來損失或令部門名譽受損之輕微違紀行為,科處: (A) 撤職處分 (B) 書面申誡處分 (C) 罰款處分 (D) 停職處分
127.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紀律處分方面,導致科處罰款處分的違紀行為尤其包括: (A) 整理所負責之簿冊及文件時不遵守上級命令,或記帳時因過失而犯錯誤者 (B) 不遵守上級命令,但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C) 不禮貌對待上級、下屬、同事或公眾者 (D) 以上皆是
128.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對於不向有權限當局舉報在擔任職務時獲悉其下屬作出之嚴重違紀行為者,科處哪種紀律處分? (A) 停職一百二十一日至二百四十日 (B) 停職十日至一百二十日 (C) 停職二百四十一日至一年 (D) 強迫退休或撤職
129.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下列哪種行為可導致行為人被科處強迫退休或撤職處分? (A) 對出於過失及誤解職務上之義務之情況 (B) 在醉酒或受麻醉品或同類藥物影響之狀態下上班 (C) 擔任職務時作出明顯違反憲定制度及原則之行為 (D) 在同一曆年內,無合理解釋而連續缺勤五日
130.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對於經證明無專業能力的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可科處以下哪項紀律處分? (A) 書面申誡 (B) 罰款 (C) 停職 (D) 強迫退休或撤職
131.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紀律處分方面,如屬累犯,且科處之紀律處分為罰款或更高者,則處分: (A) 不受影響 (B) 必須加重一級 (C) 可加重一級 (D) 以上皆不是
132.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在符合法定情況下,紀律處分可予暫緩執行,而期間自將有關裁定通知嫌疑人之日起計算,不得: (A) 少於一年 (B) 超過三年 (C) 少於一年或超過三年 (D) 以上皆不是
133.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除屬應歸檔之情況外,當出現下列哪些情況,有權限提起紀律程序之實體須立即提起有關程序? (A) 在收到筆錄後 (B) 在收到舉報後 (C) 在收到投訴後 (D) 以上皆是
134.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遇有下列哪種情況,紀律程序之預審員須回避擔任有關職務? (A) 預審員曾直接或間接因違紀行為而被傷害或損害 (B) 嫌疑人與預審員之間有強烈敵意 (C) 預審員及嫌疑人或舉報人為在法院待決之程序中之當事人 (D) 以上皆是
135.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紀律程序中的預審階段包括一系列簡易調查及措施,其目的在於: (A) 查明是否存在違紀行為 (B) 確定行為人及其責任 (C) 搜集一切有助作出具依據之裁定之證據 (D) 以上皆是
136.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當涉及之違紀行為可被科處下列哪項處分時,嫌疑人得被命令防範性停職? (A) 書面申誡 (B) 罰款 (C) 停職一百二十一日至二百四十日 (D) 以上皆不是
137.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在預審員認為出現下列何種情況時,應建議將紀律程序歸檔? (A) 筆錄所載事實構成違紀行為 (B) 嫌疑人為違紀行為之行為人 (C) 因時效或其他原因而不得追究紀律責任 (D) 違紀行為構成犯罪
138.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對於紀律程序中作出之最後裁定,行為人得提出: (A) 書面聽證 (B) 司法上訴 (C) 民事訴訟 (D) 刑事訴訟
139.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紀律程序方面,構成複查紀律程序之理由包括: (A) 單純指程序在形式上違法 (B) 單純指程序在實質上違法 (C) 單純指科處之處分在形式或實質上違法 (D) 以上皆不是
140.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准予複查紀律程序後,被新委任之預審員須給予利害關係人多長期限以作書面答辯? (A) 不少於五日但不超過十日 (B) 不少於五日但不超過二十日 (C) 不少於十日但不超過二十日 (D) 不少於十日但不超過三十日
141.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科處或履行罰款處分後,經過多長期間,利害關係人或其代理人得申請恢復權利? (A) 一年 (B) 兩年 (C) 三年 (D) 五年
142.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關於恢復權利方面,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A) 恢復權利使無能力之狀況及尚存之其他判罪效力終止 (B) 受強迫退處分之人,因恢復權利之事實而可再獲擔任行政當局職位或職務之權利 (C) 受撤職處分之人,不論其服務時間多久,得在恢復權利中要求將撤職處分轉換為強迫退休 (D) 受任何處分之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僅透過複查紀律程序,方得獲恢復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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