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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與戶政法規
> 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9737
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9737
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
年份:
11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國籍與戶政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國籍法第 6 條第 1 項「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 ,其認定標準為何?(25 分)
二、原住民身分喪失之事由為何?請分別舉法條說明之。 (25 分)
三、姓名條例第 9 條規定,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得申 請改名。其立法理由為何?若申請改名結果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 字完全相同,戶政機關得否撤銷其改名?(25 分)
四、A 國繼承法規定,被認領非婚生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的二分之一。A 國人甲於我國死亡後,其於我國所認領之非婚生子女乙主張就甲於我國 遺產之繼承,應適用我國法,並認為 A 國法違反我國公序良俗不應適用。 乙之主張是否有理?(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