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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A專利認證◆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 112年 - 112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_專利程序控管類: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120679
112年 - 112 智慧財產人員能力認證專利類試題_專利程序控管類: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120679
科目:
TIPA專利認證◆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
年份:
112年 |
選擇題數:
30 |
申論題數:
7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TIPA專利認證◆專利程序審查及專利權管理
選擇題 (30)
1. 發明專利申請書中發明名稱、申請人姓名、發明人姓名及摘要同時附有英文翻譯、中文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載明請求項共計 12 項)及圖式合計 85 頁, 以電子方式提出同時申請實體審查,請問該案應繳納之申請費為何? (A) 新臺幣 10,500 元 (B) 新臺幣 11,200 元 (C) 新臺幣 12,100 元 (D) 新臺幣 12,600 元。
2. 申請人申請新型專利並同時主張優先權,惟漏未檢送全部圖式,經智慧局通知補正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申請人補正圖式並主張補正之圖式已見於主張之優先權基礎案,經審查補正之圖式已見於該優先權基礎案者,以補正之日為申請日 (B) 申請人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現有資料進行審查 (C) 申請人補正圖式並主張補正之圖式已見於主張之優先權基礎案,經審 查補正之圖式已見於該優先權基礎案者,以原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 (D) 申請人提出申復申請時之說明書已明確且充分揭露並可據以實現,無須補正圖式,以原提出申請之日為申請日。
複選題
3. 關於專利代理人之權限,下列何者無須受特別委任即得為之? (A) 撤回更正之申請 (B) 撤回再審查之申請 (C) 撤回拋棄專利權之申請 (D) 撤回延長專利權期間之申請。
4.目前與我國相互承認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之國家為何? (A) 韓國與美國 (B) 韓國與日本 (C) 日本與英國 (D) 美國與日本。
5. 下列何者係屬適法之優先權證明文件? (A) 美國專利申請案之全卷影印 (B) 歐盟設計專利案核准證明文件 (C) 海牙協定設計專利申請案之收據證明併同說明書影本 (D) 日本特許廳核發之電子交換優先權證明文件之存取碼。
6. 關於外文本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申請人以德文本提出申請,嗣檢送英文本作為審查參考,並於指定期間補正中文本,以英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 (B) 同一專利申請案,先後檢送二份外文本,經申請人聲明以後提出之外文本為準,並於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仍以第一份外文本提出之日為申請日 (C) 設計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僅備具圖式,未載明設計名稱,並於指定 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以補正中文本之日為申請日 (D) 新型專利以外文本提出申請,備具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並於 指定期間內補正中文本者,以補正中文本之日為申請日。
7. 關於優惠期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因繼承、受讓、僱傭或出資關係取得專利申請權之人,就其被繼承人、讓與人、受雇人或受聘人在申請前之公開行為,亦得主張優惠期 (B) 申請案主張優惠期之事由,無須於申請時聲明 (C) 設計專利申請人於申請前 6 個月內於刊物發表者,得作為主張優惠期之事由 (D) 因申請專利而在我國或外國依法於公報上之公開,係出於申請人本意者,得作為主張優惠期之事由。
8. 下列何國目前非屬與我國相互承認生物材料寄存效力之國家? (A) 日本 (B) 美國 (C) 英國 (D) 韓國。
9. 申請人於 2023 年 3 月 17 日申請生物材料之發明專利,並主張 2022 年 3 月17 日申請之德國優先權先申請案,同時檢送智慧局認可之德國寄存機構出具 之證明文件,請問申請人最遲應於何日檢送國內寄存證明文件? (A) 2023 年 3 月 17 日 (B) 2023 年 5 月 17 日 (C) 2023 年 7 月 17 日 (D) 2023 年 9 月 17 日。
10. 關於國內優先權,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自先申請案申請日後 12 個月內,得主張優先權 (B) 先申請案為新型專利,於不予專利處分確定前,得主張優先權 (C) 先申請案為發明專利,於核准公告前,得主張優先權 (D) 先申請案為設計專利,再提出新型專利之申請,得主張設計專利之優先 權。
11. 申請人於收到第一次審查意見通知前修正申請專利範圍,由原先 15 項減為8項,請問智慧局應退還申請人多少規費? (A) 新台幣 2,400 元 (B) 新台幣 4,000 元 (C) 新台幣 5,600 元 (D) 不須退費。
12. 新型專利申請案於下列何階段,不得申請修正申請專利範圍? (A) 核准處分後繳費領證前 (B) 審查意見通知函指定之期間內 (C) 形式審查處分書送達前 (D) 發出審查意見通知函前。
13. 關於分割申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分割案之專利申請種類必須與原申請案相同 (B) 分割案不得增加原申請案所無之發明人 (C) 設計專利申請案,得於再審查核准審定書送達後 3 個月內提出分割申請 (D) 分割後之分割案不得超出原申請案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14. 為維護專利申請人之權益,下列何者須審核申請書或證明文件上之申請人簽章與該案卷存簽章是否一致? (A) 申請提早公開發明專利申請案 (B) 申請變更申請人(限自然人)國籍 (C) 申請變更代理人 (D) 申請變更專利申請人地址。
15. 下列何者變更事項,無須繳納規費? (A) 刪除發明人 (B) 變更申請人之簽名或印章 (C) 委任關係因專利代理人死亡而消滅,申請人新委任代理人 (D) 變更專利權授權、質權或信託登記之其他事項。
16. 關於申請專利及辦理有關專利事項之期間計算,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補行上班日,適用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第 4 項之規定 (B) 專利法有關期間之計算,其始日不計算在內 (C) 專利權期限之計算,自申請日當日起算 (D) 申請再審查之期間,並無扣除在途期間之適用。
17. 下列何種申請事項,不得由專利權人提出申請? (A) 申請更正 (B) 申請舉發 (C) 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D) 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
18. 有關送達,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同一申請人委任數代理人時,向其中一人送達時,即發生合法送達之效力 (B) 以附有送達證書之掛號方式為送達,並由郵務人員為寄存送達者,仍應以當事人前往寄存機關領取,始生送達效果 (C) 文書已送達與其送達地址同址之大樓管理委員會簽收,並有郵務送達證書附卷可稽,即生送達之效力 (D) 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者,應囑託該國管轄機關或駐在該國之中華民國使領館或其他機構、團體為之。
19.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相同發明有二以上之專利申請案時,僅得就其最先申請者准予發明專利。但後申請者所主張之優先權日早於先申請者之申請日,不在此限 (B) 同一人就相同發明於同日提出二件專利申請案,智慧局應通知申請人限期擇一申請;屆期未擇一申請者,均不予發明專利 (C) 同一人於同日就相同創作申請發明及新型專利,惟未分別聲明,於取得新型專利權後,智慧局審查發明專利時通知申請人限期擇一,申請人選擇發明專利者,其新型專利權,自發明專利公告之日消滅 (D) 同一人於同日就相同創作分別提出發明及新型專利,並於申請時分別 聲明,若發明專利審定前,新型專利權已當然消滅,發明專利申請案應審定不予專利。
20. 關於誤譯訂正,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誤譯訂正之比對基礎為取得申請日之中文本 (B) 申請人以荷蘭文本提出申請,嗣補正英文本,並以英文本取得申請日,於智慧局審查時,如發現中文本有翻譯錯誤,申請誤譯訂正比對基礎為英文本 (C) 申請人以外文本提出申請,經智慧局為最後通知後,如發現中文本有翻譯錯誤,得申請誤譯訂正 (D) 申請人以外文本提出申請,經智慧局授予專利權後,如發現中文本有翻譯錯誤,得申請誤譯訂正之更正。
21. 關於改請,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新型專利申請可改請為設計專利申請 (B) 設計專利申請可改請為衍生設計專利申請 (C) 改請案以原申請案之申請日為申請日 (D) 原申請案為新型專利者,於不予專利之處分書送達後二個月內得改請為發明專利
22. 關於發明、新型專利更正時機之敘述,下列何者不正確? (A) 發明專利權人經公告取得專利權後,專利權人得申請更正 (B) 發明專利權人於舉發審查期間,得於智慧局通知答辯、補充答辯或通知 不准更正申復之期間申請更正 (C) 新型專利權人於舉發審查期間,如有民事或行政訴訟案件繫屬中得申請更正 (D) 舉發提起後,新型專利權人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受理中即可申請更正。
23. 關於專利權異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衍生設計專利權應與其原設計專利權一併辦理專利權讓與登記 (B) 對於專利權之歸屬有爭執,而依調解、仲裁或判決程序確認專利權人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登記 (C) 專利權為共有時,經共有人全體之同意,得將應有部分授權他人實施 (D) 公司因分割,而依法被分割公司之專利權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登記。
24. 王君向智慧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其請求項為 12 項,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王君應繳納申請費為新臺幣 6,200 元 (B) 王君提出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不得撤回 (C) 王君可以針對智慧局發出「技術報告引用文獻通知函」提出說明 (D) 王君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比對結果如有不服,得提起行政救濟。
25. 下列何者,非屬依法自始應不予受理之退費申請事項? (A) 非專利權人申請更正 (B) 非利害關係人於專利權消滅後始提起舉發 (C) 逾發明專利申請日 3 年後始申請實體審查 (D) 為新型專利申請案卻繳交發明專利申請費。
26. 關於專利權讓與登記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讓與人與受讓人分別為我國甲股份有限公司及乙股份有限公司,其代表人相同,可由該代表人代表雙方簽訂專利權讓與契約 (B) 我國之一人有限公司甲,將專利權無償讓與甲之代表人,可由該代表人代表雙方簽訂專利權讓與契約 (C) 讓與人與受讓人分別為我國甲有限公司及乙有限公司,其代表人相同時,其中一方應由監察人代表公司簽訂專利權讓與契約 (D) 讓與人與受讓人分別為我國甲股份有限公司及乙股份有限公司,其代表人相同時,其中一方應由全體股東同意,另推選有行為能力之股東代表公司簽訂專利權讓與契約。
27. 關於醫藥品、農藥品之專利權期間延長,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專利權期間延長僅得由專利權人以第一次許可證提出申請,並以一次為限,且該許可證僅得據以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一次 (B) 專利權期間延長必須於取得第一次許可證後 3 個月內提出 (C) 專利權期間屆滿前 6 個月內不得申請 (D) 專利權人得申請延長專利權期間至多 5 年。
28. 關於專利年費減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專利權人為外國學校或我國、外國中小企業者,得逕予減收專利年費 (B) 專利權人為我國學校者,得逕予減收專利年費 (C) 專利權如為二人以上共有時,僅其中之一具有得減收之資格,並完成規 定程序,即可減收專利年費 (D) 專利權符合減收專利年費資格者,僅得減收第 1 年至第 3 年專利年費。
29. 關於舉發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非法人團體屬無權利能力團體,不得作為舉發人 (B) 申請舉發後,不得變更、追加舉發聲明,但得減縮 (C) 舉發案之撤回,屬於舉發人之自由,舉發人得於審定前撤回舉發申請 (D) 經舉發成立撤銷確定者,專利權之效力,自公告之日消滅。
30. 張君所有之發明專利,申請日為 2016 年 5 月 2 日,公告日為 2018 年 3 月 11 日,該專利權始日、專利權屆滿日及專利權期滿消滅日分別為何? (A) 2016 年 5 月 2 日、2038 年 3 月 10 日及 2038 年 3 月 11 日 (B) 2016 年 5 月 2 日、2038 年 3 月 11 日及 2038 年 3 月 12 日 (C) 2018 年 3 月 11 日、2036 年 5 月 1 日及 2036 年 5 月 2 日 (D) 2018 年 3 月 11 日、2038 年 3 月 10 日及 2038 年 3 月 11 日。
申論題 (7)
(一) 本案申請日應為何日?(5 分)
(二) 本案是否可以主張優先權?(5 分)
(三) 本案變更申請人時,如仍想以原提出新型專利申請之日(2023 年 2 月 2 日)為申請日,申請人應如何為之?(5 分)
(四) 本案如以 2023 年 2 月 2 日為申請日,則優先權證明文件至遲應於何時檢送至智慧局,始為適法?(5 分)
(一)甲公司是否可以主張上揭全部優先權?(6 分)
(二)甲公司於 2023 年 2 月 1 日檢送第 1 項、第 2 項優先權證明文件,漏未檢送第 3 項優先權證明文件,請問第 3 項優先權證明文件至遲應於何時檢送至智慧局,始為適法?(6 分)
(三)如甲公司於申請後發現其漏未主張第 4 項美國、2022 年 1 月 11 日、10/xxx,xxx 號優先權,而欲申請回復優先權主張,甲公司應如何為之?(8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