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國營事業◆1.土地法規與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
一、我國土地法及土地登記規則,為確立地籍、保障人民財產權,設有「土地總登記」及「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兩種登記程序,請就其法律性質、程序要件及法律效果申論之。 (10 分)
二、A 君之先祖於日據(治)時期原所有一筆土地,並有明確之權利登載,然該地於臺灣光復前因河道變遷而流失塌沒。其後,該土地復於民國 80年間自然浮覆,惟 A君之家人(繼承人) 當時並未察覺致未申辦所有權回復登記。嗣後,地政機關於民國 90 年間辦理該地區之地 籍圖重測,因 A 君家人未於重測公告期間依土地法第 46 條之 2 規定提出異議並設立界 標,地政機關遂依調查結果,將該筆土地(重測後另編新地號)以無主土地為由,逕行登記 為中華民國所有,請問今 A 君得否主張物上請求權?(15 分)
(一)請說明現行國土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分區劃設之差異。(15 分)
(二)從國土永續發展與法律安定性之角度,您認為主管機關應如何妥善處理該過渡期之 挑戰? (10 分)
(一)如果 A 君將甲土地出租予 B 君建築房屋,然 B 君尚未動工興建,該土地即被劃入市地重劃範圍,並規劃為「兒童遊樂場用地」。請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說明 A 君及 B 君間 之租賃關係應如何處理?
(二)如果甲土地被區段徵收,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A 君申請發給抵價地,其抵價地之面積應如何計算?
(三)如果甲土地一部分被徵收後,剩下的殘餘部分土地不足以利用時,而 A 君又已死亡,請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說明應如何申請一併徵收?
(一)何謂優先購買權?(5 分)
(二) A 君向 B 君租用一筆建地於其上設置一貨櫃屋,並使用螺釘加固於水泥平台上供營業 使用,嗣後 B 君因有資金需求出售該土地,A 君是否有優先購買權之適用?(10 分)
(一) A 君將其名下甲土地出售予 B 君、C 君、D 君三人,由 B 君、C 君與 D 君共有甲土 地,請問,甲土地的買賣案件,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應於何時申報登錄交易資訊 (5 分)?如未申報應如何處罰(5 分)?
(二)為防止不肖業者及投機客炒作行為,政府對買賣新建成屋有關買賣契約、定金之交付 與收受,分別定有哪些規範及罰則?(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