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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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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 錯誤採購態樣(114/02/14)是非題 101-163#121859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14年 |
選擇題數:
63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63)
101 押標金及保證金之繳納方式,機關不得就採購法第30條第2項所定繳納種類 中選擇其中5種訂入投標須知。(A)O(B)X
102 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投標時須檢附之納稅證明,依採購法令規定廠商不 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尚不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A)O(B)X
103 機關採最低標為決標原則之採購案,遇有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請該最低標廠商提 出說明,如經評估其說明合理,應於通知廠商繳納差額保證金後,宣布決 標。(A)O(B)X
104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先開啟廠商標封審標, 並可提升採購效率。(A)O(B)X
105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未到即先開啟廠商標封審標, 並不符合採購法之規定,不得採行。(A)O(B)X
106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在目的及 效果上均不得限制競爭,不得標示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 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 之程序。(A)O(B)X
107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所擬定、採用或適用之技術規格,其所標示之 擬採購產品或服務之特性,諸如品質、性能、安全、尺寸、符號、術語、包 裝、標誌及標示或生產程序、方法及評估之程序,在目的及效果上均不得限 制競爭。(A)O(B)X
108 允許廠商使用之同等品,僅須考量其功能、效益、標準或特性不低於招標文 件所要求或提及者,並送機關審查認定即可,惟其價格是否與契約價格同 值,可不必考慮。(A)O(B)X
109 允許廠商使用之同等品,須考量其功能、效益、標準及特性不低於招標文件 所要求或提及者,經機關審查認定,且不得據以增加契約價金,其價格如較 契約所載原要求或提及者為低,應自契約價金中扣除。(A)O(B)X
110 機關辦理採購,公開招標之招標文件,得於招標公告載明於公告日之次日起 至截止投標日止,公開發給、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發給、發售或郵遞時, 不得登記領標廠商之名稱。(A)O(B)X
111 機關辦理採購,公開招標之招標文件,應於招標公告載明於公告日起至截止 投標日止,公開發給、發售及郵遞方式辦理。發給、發售或郵遞時,不得登 記領標廠商之名稱。(A)O(B)X
112 招標機關得限制投標廠商於投標當時即必須擁有指定之設備。(A)O(B)X
113 招標機關不得限制投標廠商於投標當時即必須擁有指定之設備。(A)O(B)X
114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得於廠商資格中 限制須具備食品GMP認證。(A)O(B)X
115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不得於廠商資格 中限制須具備食品GMP認證。(A)O(B)X
116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得於廠商資格中 限制須具備CAS(台灣優良農產品)證書。(A)O(B)X
117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不得於廠商資格 中限制須具備CAS(台灣優良農產品)證書。(A)O(B)X
118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得於廠商資格中 限制須具備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證書。(A)O(B)X
119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不得於廠商資格 中限制須具備ISO27001(資訊安全管理系統)驗證證書。(A)O(B)X
120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不得於廠商資格 中限制須具備CNS12681(品質管理系統要求)驗證證書。(A)O(B)X
121 招標機關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 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於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得於廠商資格中 限制須具備CNS12681(品質管理系統要求)驗證證書。(A)O(B)X
122 機關辦理採購,為求保障品質,於辦理非屬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可於訂定 投標廠商資格時,限制須取得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A)O(B)X
123 招標機關辦理特殊或巨額採購案件,為提升採購標的之品質,經評估可能符 合特定資格之廠商家數,並檢討無不當限制競爭之情形,得於廠商資格中限 制須具備ISO9001(品質管理系統)驗證證書。(A)O(B)X
124 第1次招標廠商報價均超過底價而廢標時,第2次招標時機關不得變更第1次 招標之底價。(A)O(B)X
125 第1次招標廠商報價均超過底價而廢標時,第2次招標時機關得重新訂定底 價。(A)O(B)X
126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將其事實及 理由及第103條第1項所定期間通知廠商時,該通知函如已附記「如未提出異 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文字,無須載明提出異議之期限。(A)O(B)X
127 機關辦理採購,發現廠商有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將其事實及 理由及第103條第1項所定期間通知廠商時,該通知函雖已附記「如未提出異 議者,將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之文字,仍應載明提出異議之期限。(A)O(B)X
128 機關辦理財物採購之驗收,廠商未依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不得為之。(A)O(B)X
129 機關辦理財物採購之驗收,廠商未依通知派代表參加者,仍得為之。(A)O(B)X
130 依採購法規定,機關得於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規定廠商僅能親自領取招標文 件而不得採郵遞方式領取。(A)O(B)X
131 依採購法規定,機關不得於招標文件或招標公告規定廠商僅能親自領取招標 文件而不得採郵遞方式領取。(A)O(B)X
132 機關已於招標文件精確描述規格,仍得依採購法第26條第3項規定標示廠 牌。(A)O(B)X
133 以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辦理招標,公告結果僅1家廠商投標,而改採限制 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毋須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A)O(B)X
134 以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辦理招標,公告結果僅1家廠商投標,而改採限制 性招標之議價,訂定底價前仍須先參考廠商之報價或估價單。(A)O(B)X
135 廠商經機關依據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該廠 商於停權期間內,仍可擔任連帶保證廠商。(A)O(B)X
136 廠商經機關依據採購法第101條至第103條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該廠 商於停權期間內,不可擔任連帶保證廠商。(A)O(B)X
137 只要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在底價百分之八十以上,該採購案即無採購法第58 條之適用。(A)O(B)X
138 最低標廠商之總標價在底價百分之八十以上,如部分標價偏低,仍有採購法 第58條之適用。(A)O(B)X
139 有一新臺幣為150萬元之特殊採購,依採購法規定,該採購案於招標文件中 不得訂定特定資格。(A)O(B)X
140 有一新臺幣為20萬元之非特殊採購,依採購法規定,該採購案於招標文件中 不得訂定特定資格。(A)O(B)X
141 以單價決標者,無須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A)O(B)X
142 以單價決標者,應載明預估數量或採購金額上限。(A)O(B)X
143 機關辦理採購,得訂定之廠商基本資格,係指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資格, 不包括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資格。(A)O(B)X
144 機關辦理採購,得訂定之廠商基本資格,計有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及與履約 能力有關者2類型之資格。(A)O(B)X
145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廠商公開客觀評選之採購,將廠商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採購 法專業知識之情形納入評選項目,屬不當限制競爭。(A)O(B)X
146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廠商公開客觀評選之採購,將廠商主要工作人員具備採購 法專業知識之情形納入評選項目,尚無違反法令規定。(A)O(B)X
147 機關辦理財物出租、變賣等收入性之招標,雖不適用採購法,但其招標文件 內容仍得引用採購法有關救濟與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A)O(B)X
148 機關辦理財物出租、變賣等收入性之招標,不適用採購法,其招標文件內容 不得引用採購法有關救濟與不良廠商處分之規定。(A)O(B)X
149 機關基於專業考量,得於審標時私下洽投標廠商協助審查其他廠商之投標文 件。(A)O(B)X
150 依採購法規定,機關不得允許投標廠商查看其他廠商之投標文件。(A)O(B)X
151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七十,機關認為顯 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機關得逕行通知其繳交差額保證 金後決標。(A)O(B)X
152 依採購法第58條規定,最低標之總標價低於底價之百分之七十,經洽廠商說 明後,機關認為顯不合理或尚非完全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 或其他特殊情形者,不通知最低標提出差額保證金,逕不決標予該最低標。(A)O(B)X
153 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其採購金額以支出 所需金額及收入金額合計認定之。(A)O(B)X
154 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額者,其採購金額以支出 所需金額認定之。(A)O(B)X
155 旅遊服務不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所稱專業服務,不得依該條款辦理 公開評選。(A)O(B)X
156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以公開評選方式辦理旅遊服務,尚屬 適法。(A)O(B)X
157 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如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全部不予發還,包含其依招 標文件規定額度溢繳之部分。(A)O(B)X
158 投標廠商繳納之押標金如有不予發還之情形者,扣除溢繳之金額後全部不予 發還。(A)O(B)X
159 分批辦理採購不須將各批合計總金額認定其採購金額。(A)O(B)X
160 分批辦理採購,應將各批合計總金額認定其採購金額。(A)O(B)X
161 對於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上級機關得通案授權機關 以議價或比價方式辦理。(A)O(B)X
162 對於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上級機關不得通案授權機 關以議價或比價方式辦理。(A)O(B)X
163 採購法有關投標廠商資格之規定,僅適用於規範投標廠商,因此,採購標的 內之重要項目,有就該等項目訂定分包廠商資格之必要者,不適用之。(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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