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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 原住民族特種考試_三等_財稅行政:租稅各論(申論題)#15373
科目:
租稅各論 |
年份:
95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2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租稅各論
選擇題 (0)
申論題 (2)
一、自民國87 年起,營利事業當年度之盈餘未作分配,則應就該未分配之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試說明此一設計目的為何?而上述未分配盈餘如何定義之? 另一般而言,若股東平均稅負低於32.5%時,企業最好不要選擇藉保留盈餘方式來取得營運資金,以利股東能享有較大之節稅利益,請說明理由?(25 分)
二、假捐贈真逃稅使得國庫大失血,自民國89 年起至今,政府接收民眾捐地抵稅,對國庫造成近千億元稅收之損失。財政部已注意到此一問題之嚴重性,從民國92 年6 月起即陸續發布解釋令,防堵漏稅及嚴加審查捐贈案件。為防堵逃漏稅,請說明財政部對土地、未上市櫃股票、靈骨塔等捐贈之解釋令內容大致為何? 您認為應如何方使捐贈發揮實質效益,且亦可避免國家財政損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