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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試院:年金與考績不宜相互牽扯
發表于: 2013/05/28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考試院秘書長黃雅榜今天說,年金改革與公務員考績評比,是不同制度,不宜相互牽扯;但若立法院通過修法,試院尊重立法權。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朝野達共識,公務員連2年考績丙等或10年內3個丙等,應予資遣。
黃雅榜受訪指出,年金改革與公務人員考績評比,是不同兩件事情,不宜相互牽扯,應該是年金歸年金、考績歸考績,對制度建立比較清爽,考績制度也能在考績法當中整體規範。
黃雅榜雖然擔心,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中,增添考績規定,恐怕會使年金改革問題更為複雜;但他也強調,如果朝野立委都有共識,要把丙等資遣的規定抽一部分到年金制度當中,考試院也尊重立法權。
他說,考試院版的考績法草案,已送至立法院,未來立法院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達成「公務員連2年考績丙等或10年內3個丙等,應予資遣」的共識,就必須再回過頭重新思考檢視考績法有關甲、乙、丙、丁各等次的衡平性。10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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