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保障居住及遷徙的自由,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國民有權利移居外國
(B)即使患有法定傳染病,政府亦不可限制居所
(C)保釋在外的嫌疑犯可以自由旅行
(D)政府對於犯罪的國民可以拒絕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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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053), B(338), C(174), D(386), E(0) #365017
統計: A(14053), B(338), C(174), D(386), E(0) #365017
詳解 (共 7 筆)
#3675936
釋字558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為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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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8561
所以意思是
政府對於犯罪的國民可以拒絕其出境,但不能拒絕其入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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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214
看到D就選下去 結果是再說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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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994
看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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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489
我看是何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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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467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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