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之法規中,自治規則得依其性質,定名為何者?
(A)法律、命令、條例
(B)通則、地方命令、自治條例
(C)規程、規則、辦法
(D)地方通則、地區命令、自治通則
統計: A(180), B(927), C(6324), D(779), E(0) #365025
詳解 (共 10 筆)
第二七條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自治條列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
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訂定之自治規則,除法律或自治條列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依下列規定分別函報有關機備查:
一 其屬法律授權訂定者,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二 其屬依法定職權或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分別函送上級政府及各該地方立法機關備查或查照。
地方政府(行政) 自治規則(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準則)。
地方議會(立法) 自治條例、自律規則。
自治規則例題:
Q.嘉義縣番路鄉公所依職權訂定之自治規則,原則上應於發布後如何處理?
(A)僅函報嘉義縣政府備查
(B)分別函報嘉義縣政府及縣議會備查
(C)僅函送嘉義縣議會備查
(D)分別函報嘉義縣政府備查及函送番路鄉鄉民代表會查照
Q.下列何者不須另經法院承認,即可發生效力?
(A)自治規則
(B)習慣
(C)學說
(D)法理
Q. 屏東縣政府就屏東縣之自治事項訂定自治法規,並發布者,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其性質為何?
(A)自治條例
(B)自治規則
(C)自律規則
(D)委辦規則
Q.臺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辦法,並發布之。此辦法之性質為何?
(A)法律
(B)行政規則
(C)自治條例
(D)自治規則
自治條例: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
自治規則:自治法規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稱自治規則。屬於地方行政機關自行制訂的命令。
委辦規則: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自律規則: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屬於地方立法機關內部的命令而已。
有點困惑
法規命令不是 規規細辦剛標準 嗎?
自治規則與法規命令也用同樣的名稱??
自治規則 是地方行政機關約束內部
法規命令是對外發生法律效力
兩者性質不同 也用同樣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