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應為專任。但必要時,得依法聘請兼任教師」請問文中的依法聘請是指
(A)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B)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C)國民教育法實施細則
(D)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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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31), B(1062), C(146), D(269), E(0) #116497

詳解 (共 6 筆)

#75773

名  稱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9 07 13

 

2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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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452

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一條規定:本辦法依國民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又國民教育法第11條第二項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教師應為專任。但必要時,得依法聘請兼任教師,或聘請具有特定科目、領域專長人員,以部分時間擔任教學支援工作。

所以答案應該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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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287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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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25
兼任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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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884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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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858
??那b錯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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