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公文製作的一般原則,其作業要求,不包含下列那一選項?
(A)正確、清晰
(B)簡明、整潔
(C)詳細、委婉
(D)完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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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 B(144), C(2526), D(144), E(0) #394375

詳解 (共 2 筆)

#585617
文字使用應儘量明白曉暢,詞意清晰,以達到公文程式條例第八條所規定「簡、淺、明、確」之要求,其作業要求:
  1. 正確:文字敘述和重要事項記述,應避免錯誤和遺漏,內容主題應避免偏差、歪曲。切忌主觀、偏見。
  2. 清晰:文義清楚、肯定。
  3. 簡明:用語簡練,詞句曉暢,分段確實,主題鮮明。
  4. 迅速:自蒐集資料,整理分析,至提出結論,應在一定時間內完成。
  5. 整潔:文稿均應保持整潔,字體力求端正。
  6. 一致:機關內部各單位撰擬文稿,文字用語、結構格式應力求一致,同一案情的處理方法不可前後矛盾。
  7. 完整:對於每一文件,應作深入廣泛之研究,從各種角度、立場考慮問題,與相關單位協調聯繫。所提意見或辦法,應力求周詳具體、適切可行,並備齊各種必需之文件,構成完整之幕僚作業,以供上級採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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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4102
102年 - 102年 - 102年 初等考試-公文(一般行政與其他類科綜合)#9434 #9434 --4題 B選項第一個字為多餘字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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