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跆拳道比賽,下列之判定何者為錯誤?
(A)選手 的比賽總分為3局得分減去所有扣分後之總和勝者為勝
(B)選手被判扣4分,則該場比賽結束,由另一位選手被判勝方
(C)在第2局比賽結束或在第3局比賽任何時間,如雙方選手比分差距達12分,則應該判停比賽且宣布優勝者
(D)倘於第三局比賽後分數為平分時,則將採3分鐘的”驟死賽”加賽決定優勝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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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2), B(576), C(350), D(2010), E(2) #422723
統計: A(222), B(576), C(350), D(2010), E(2) #422723
詳解 (共 8 筆)
#648402
驟死賽=第三回合結束雙方分數平手
就要進入驟死賽
比賽時間兩分鐘,任一方先得分者勝利(包括對方兩次警告或是被判扣一分)
如果進入驟死賽兩分鐘時間到還是沒有得分,就是由裁判判定勝負(依照優勢計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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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9024
2017有新規則唷~
分數差距勝:第二回合結束或第三回合任何時間雙 方分數差距20 分,則主審宣告比賽結束。分數差 距勝規則可依據成人組賽事章程在四強賽及決賽不 使用。
第四回合(之前的驟死戰)
• 比賽時間:一分鐘
• 先得分獲勝,或是先被扣兩分者落敗
• 優勢判定:
• 第四回合電子護具系統記錄之次數較多者
• 前三回合獲勝回合數較多者→(新增)
• 四個回合總計獲得較少警告者為優勝者。
• 如上述兩項均相同,最後依第四回合的表現以優勢判定原 則決定勝負。
出自:http://www.taekwondo.org.tw/uploads/tadnews/file/nsn_1382_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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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850
A也是錯的,比賽是兩次犯規加對手一分,沒有在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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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742
我本身是跆拳選手喔
目前的比賽都已經沒有再扣分了
同4F
經由兩次裁判警告會直接加給對手一分
警告八次 也就是對手加四分比賽就提前結束
另外一定要打完整個第二回合 比數差距12分才會提前結束
例如第一節就30:0 也還是要打第二局 而且要等第二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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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179
2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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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76
若驟死賽仍為同分,則應以第四回合開始後的表現來作為優勢判決的依據。
優勢判決的依據應以比賽中「主動積極」之表現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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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020
請問D如何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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