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1 下列關於我國兩稅合一下股東獲配股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個人居住者股東應將股利總額列報為營利所得
(B)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公司股東,其所獲配之股利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
(C)個人非居住者股東,其獲配之股利含有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規定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額時,不得抵繳該股利淨額之應扣繳稅款
(D)總機構在我國境內的公司股東,其獲配股利所含之可扣抵稅額不得扣抵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
(E)已刪除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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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項A,需依照現行106年法令。所得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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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11 下列關於我國兩稅合一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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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有更正答案,B或 C或BC試題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