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5.在幼稚園課程標準中規定,幼兒數概念的學習範圍為:
(A) 0-10
(B) 1-10
(C) 1-9
(D)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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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6), B(160), C(17), D(43), E(0) #113728

詳解 (共 2 筆)

#132143

幼稚園課程標準(數、量、形的概念中的評量)

第八點 (8) 能辨認零至十的阿拉伯數字,並了解數字所代表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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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440
陳俞君等人(民92)探討四個階段(幼幼、小、中、大班)幼兒的數能力發展情形,主要發現包括:
1.幼兒數能力依年齡不同依序發展。例如,以唱數能力而言,大班幼兒能唱數至50,中班幼兒能唱數至20,小班能唱數至10,幼幼班幼兒能唱數至3。
2.各項數能力的發展有其順序性及關聯性。例如,幼兒在一對一對應與計數項目的能力相當,但是基數能力則較計數的能力晩。對於大、中班幼兒而言,會正確計數的幼兒同時也知道總數(基數);但會計數的小班及幼幼班的幼兒,並不一定具備基數概念。數能力發展的順序,依序為唱數、計數及一對一概念、基數;而在了解數字關係的能力發展方面,依序為半路接龍、了解序數概念、了解數字前後關係、倒數。
3.某些數能力的發展呈現平行的現象。例如,對大班及中班幼兒而言,認讀數字卡與唱數能力的發展呈現平行的現象。
4.幼兒並不是完全無法針對困難的數概念項目做學習,而是需要考慮項目內的難易程度。
5.幼兒可藉由晤談時發現錯誤而修正原先答案。
6.幼兒從多種管道學會解決數概念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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