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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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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基隆市96學年度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幼稚教育#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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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6年 - 基隆市96學年度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幼稚教育#1159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6年 - 基隆市96學年度公立暨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幼稚教育#1159
年份:
96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已刪除】17.行政院院會於今年五月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此後將幼稚園和托兒所 統稱為幼兒園。依據這項草案,收托幼兒20人以下的幼兒園,必須設置教保人員2 到3人;收托幼兒20人以上的幼兒園,若幼兒年齡為2到3歲,應是每增加多少名 幼兒,就該增聘1名教保人員?
(A)5人
(B)10人
(C)15人
(D)20 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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