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0.有關國內包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十公斤
(B)尺寸最小限度與信函之規定相同
(C)最大限度任何一尺度均不得大於一公尺五十公分
(D)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得大於三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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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468), B(783), C(416), D(836), E(0) #428960
統計: A(6468), B(783), C(416), D(836), E(0) #428960
詳解 (共 10 筆)
#944006
第 四十六 條 可郵遞之物品,除郵件處理規則規定之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本公司公告者外,均得按包裹交寄。
國內包裹每件重量限制為三十公斤,其尺寸最小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最大限度任何一尺度均不得大於一公尺五十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得大於三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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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30
這是102年的考題....當時法條包裹重量限制為30公斤...所以當時選A是正確的...因為不是20公斤是30公斤
2016年法條有變動..包裹重量限制由30公斤改為20公斤...所以這題題目前都對...沒有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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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082
郵務營業規章 第46條:
可郵遞之物品,除郵件處理規則規定之禁寄物品或郵件規格不符本公司公告者外,均得按包裹交寄。
國內包裹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十公斤,其尺寸最小限度與信函之規定同,最大限度為長寬高三邊合計不得大於一百五十公分。(本項規定之正式施行日期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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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992
條文有更動
A)每件重量限制為二十公斤 <<<<<<由30kg修改為20kg
故答案只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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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178
現行法規包裏重量已改為二十公斤。所以沒有錯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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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706
D為例外規定,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的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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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830
公布日期在郵局的網站,google 國內包裹就找的到了。
詳情如下:
詳情如下:
中華郵政為配合政府勞工安全政策,順應國際強化職工健康保障趨勢,維護員工勞動權益,經參考各國郵政規定及國內、外有關人力負重之科學研究,自本(105)年5月2日起,調整國內包裹限重及尺寸限制規定,詳情如下:
一、國內包裹每件(箱)重量限制由現行30公斤調整為20公斤。
二、國內包裹最大尺寸限制由現行規定「最大限度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
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得大於3公尺」,簡化調整為
「長寬高三邊合計不得大於150公分」。
三、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四、調整範圍包括一般包裹、勞軍包裹、學生包裹、文旦包裹、便利箱袋等
所有國內包裹相關業務。
中華郵政表示,現行國內包裹級距標準和資費表均維持不變,惟郵件內容物屬不可分裝者,彈性保留原重量及尺寸限制之收寄及計費規定。民眾交寄包裹超過重量或尺寸限制時,若可分裝,請分裝後再交寄;不可分裝但不超過原重量或尺寸規定,仍得彈性收寄;不可分裝若超過原重量或尺寸規定,請寄件人依產業分工轉向貨運業者洽辦。
中華郵政另配套提供單點多件(同一寄件人同時交寄2件以上國內包裹至同一收件人及收件地址)每件優惠折扣10元服務,並建議寄件人搭配便利箱包材交叉使用,以減輕分裝後交寄之郵資負擔。本次調整後之國內包裹重量與尺寸限制,與國內民營宅配業者收件標準一致,便利民眾交寄。
一、國內包裹每件(箱)重量限制由現行30公斤調整為20公斤。
二、國內包裹最大尺寸限制由現行規定「最大限度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
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得大於3公尺」,簡化調整為
「長寬高三邊合計不得大於150公分」。
三、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四、調整範圍包括一般包裹、勞軍包裹、學生包裹、文旦包裹、便利箱袋等
所有國內包裹相關業務。
中華郵政表示,現行國內包裹級距標準和資費表均維持不變,惟郵件內容物屬不可分裝者,彈性保留原重量及尺寸限制之收寄及計費規定。民眾交寄包裹超過重量或尺寸限制時,若可分裝,請分裝後再交寄;不可分裝但不超過原重量或尺寸規定,仍得彈性收寄;不可分裝若超過原重量或尺寸規定,請寄件人依產業分工轉向貨運業者洽辦。
中華郵政另配套提供單點多件(同一寄件人同時交寄2件以上國內包裹至同一收件人及收件地址)每件優惠折扣10元服務,並建議寄件人搭配便利箱包材交叉使用,以減輕分裝後交寄之郵資負擔。本次調整後之國內包裹重量與尺寸限制,與國內民營宅配業者收件標準一致,便利民眾交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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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749
發佈在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
中華郵政為配合政府勞工安全政策,順應國際強化職工健康保障趨勢,維護員工勞動權益,經參考各國郵政規定及國內、外有關人力負重之科學研究,自本(105)年5月2日起,調整國內包裹限重及尺寸限制規定,詳情如下: 一、國內包裹每件(箱)重量限制由現行30公斤調整為20公斤。
二、國內包裹最大尺寸限制由現行規定「最大限度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
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亦不得大於3公尺」,簡化調整為
「長寬高三邊合計不得大於150公分」。
三、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四、調整範圍包括一般包裹、勞軍包裹、學生包裹、文旦包裹、便利箱袋等
「長寬高三邊合計不得大於150公分」。
三、為周延民眾交寄服務,對於「內容物不可分裝」者,彈性放寬至每件限重30公斤、最大尺寸限制為任何一邊不得大於150公分,長度加長度以外之最大周圍合計不得大於3公尺。
四、調整範圍包括一般包裹、勞軍包裹、學生包裹、文旦包裹、便利箱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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