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3 值班員警執行接受查詢、申請、報案(告)之要領,下列何者正確?
(A)受理民眾拾得遺失物報告,應與拾得人當面逐一點清其所交存拾得物,隨即填製或以電腦列印拾得物收據聯一式四聯,於收據第一聯簽章交付拾得人執憑,並將處置狀況,記載於工作紀錄簿及拾得物登記簿
(B)民眾申請對保時,應即通知其居所之警勤區員警返所辦理;如警勤區員警因故無法返所辦理,應向申請民眾婉言說明無法辦理原因,並代為約定下次來所辦理之時間,並將處理經過詳實記錄於工作紀錄簿
(C)有關民事案件,以不干涉為原則,但應婉言說明,並指導民眾逕向法院提告,以維護其法律權利
(D)其他情治單位,依法令規定洽請協助時,應先索閱其職務身分證明文件及本警察機關(分局或警察局)同意公文等證明文件(影印留存),傳報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層報核准後,本互助合作精神協助之
(E)已刪除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題目已經不合時宜,現行拾得物收據僅有兩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