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6關於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或公署罪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對公署侮辱不以公然為必要
(B)侮辱內容須與公務有關
(C)公署是指建築物
(D)公然係指眾人得共聞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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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0), B(370), C(177), D(2762), E(0) #3092299

詳解 (共 7 筆)

#5801992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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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4043
(A) 對公署侮辱以公然為必要
(B) 侮辱內容不一定與公務有關
(C) 公署是指公務員辦公場所(是建築物的一種,但建築物不等於公務員辦公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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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8584
爭議題現刑法已無侮辱公署罪刑法140條:...
(共 18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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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3930
關於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或公署罪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對公署侮辱不以公然為必要
(B) 侮辱內容須與公務有關
(C) 公署是指建築物
(D) 公然係指眾人得共聞共見 
第 140 條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立院三讀 刪除侮辱公署罪加重侮辱公務員罰則

2021/12/28 14:07(12/28 19:19 更新)
現行刑法第140條條文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的職務公然侮辱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0元以下罰金。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的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12280163.aspx

 
有關「公然聚眾妨害公務罪」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刑法上所謂「聚眾」,係指多數人有隨時可以增加之情況者
(B) 首謀者所邀集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施強暴脅迫之人如已確定,構成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罪
(C) 本罪之「公然」 ,係指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狀況
(D) 僅在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現場喊打,並不構成刑法第 136 條第 1 項之罪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10年 - 110 民航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別: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01074
 答案:A,D  https://app.yamol.tw/item/2770860   

61 關於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然侮辱罪所稱「公然」之要件,指不特定人得以共聞共見之狀況,特定之多數人不構成「公然」 之要件
(B) 在公開場合傳述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致他人名譽受損,應論以公然侮辱罪,不成立誹謗罪
(C) 行為人必須已著手散布文字、圖畫之行為,始能滿足加重誹謗罪之構成要件
(D) 誹謗罪不罰的法定條件,行為人除需能證明所誹謗之事為真實外,尚需該事非「涉於私德而與公 共利益無關」
(E) 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可認其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言為真實者,仍 不成立誹謗罪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06年 - 106-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6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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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有關「公然侮辱罪」與「誹謗罪」要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侮辱者須具有散布於眾之意圖
(B) 侮辱得以態度或舉動方法為之
(C) 誹謗者須指摘具體事實且公然為之
(D) 公然侮辱罪適用刑法第 310 條第 3 項
(E) 公然侮辱罪不適用刑法第 311 條免責條件
(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108年 - 108 中央警察大學_警佐班第39期(第1、2、3類):刑法及刑事訴訟法#7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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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8161
(D) 公然係指眾人得共聞共見 正確刑法...
(共 10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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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3729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
2023/5/17上全國法規資料庫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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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9570
刪除侮辱公署罪並加重侮辱公務員刑度 刑法三讀修正
法源編輯室/ 2021-12-29 
立法院於昨(二十八)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侮辱公署罪,但若對依法執行職務的公務員公然侮辱者,則從現行可處六個月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提高為可處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加重侮辱公務員罪的罰則。

立法院指出,為維護公務員執行公務及確保國家公權力的正當行使,並兼顧人民言論自由的保障,此次修正雖刪除刑法第140條侮辱公署罪,但也將侮辱公務員的刑度提高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或十萬元罰金以下罰金。對於同法第141條意圖侮辱公務員,而損壞、除去或污穢實貼公共場所的文告者,也調高罰則,可處拘役或六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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