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50 有關公文「簽」、「稿」撰擬之說明,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稿」為公文之草本,須依各機關規定之程序核判後發文
(B)「簽」為就公務表達意見,以供上級瞭解並作抉擇之依據
(C)「簽」的「主旨」,應扼要概括「簽」之整個目的與擬辦,不分項
(D)「以稿代簽」為文稿內容可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時使用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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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是說明用,稿是准駁用 祝您高昇 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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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簽後稿:1.制定、訂定、修正、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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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稿之撰擬說明如下:(一)簽稿之一般原...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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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簽稿之一般原則:1.性質:簽: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