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8 你參加治安座談會議,民眾甲詢問,於一個月前騎機車載女友趕火車時與另一機車發生擦撞,對於該事故之發生過程與原 因,你可建議甲向警察機關申請提供下列那些資料:①事故調查報告表 ②事故現場圖 ③事故現場照片 ④交通事故談 話紀錄 ⑤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A)①②④
(B)①③⑤
(C)②③④
(D)②③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 B(203), C(65), D(2197), E(0) #678723

詳解 (共 5 筆)

#2143182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13條  道路交通...
(共 2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0
#4481173
當場→當事人事故登記聯單 7天  →現...
(共 7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4668318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此辦法於95年7月1...
(共 6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7
0
#6258170
好爽喔什麼雙標題目 113年問這題又可...
(共 6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6
2
#436798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90&flno=13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第 13 條

 

 

I.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下列期間向警察機關申請閱覽或提供相關資料:

 

 

一、於事故現場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二、於事故7日後得申請閱覽或提供現場圖現場照片

②   ③



三、於事故30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步分析研判表


 

 

II. 前項資料之閱覽應於警察機關之辦公處所為之,不得攜出或塗改增刪;警察機關得以複印或備份方式提供現場照片。

 

 

III. 申請提供資料所需費用,由申請人負擔。

 

 

 

當場  →  當事人事故登記聯單

7天   →   現場圖、現場照片

30天   →   初步分析研判表

0
1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449044
未解鎖
當場→當事人事故登記聯單 7天  →現...
(共 7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