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情狀下,告訴會受自訴之限制?
(A)自訴為不受理判決
(B)自訴為管轄錯誤之判決,未聲請移送者
(C)自訴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被裁定駁回者
(D)自訴撤回後,有其他有告訴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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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6), B(213), C(1413), D(424), E(0) #377441

詳解 (共 9 筆)

#699670
(D)
得撤回自訴之案件限於告訴或請求乃論之案件;其次,撤回的時間點是「第一審辯論終結前」;撤回自訴所引發的法律效果,是「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因此撤回者不僅是不得再自訴而已,而是也不得再告訴或請求。
但必須注意的是,若案件尚有其他得為告訴之人,且依法告訴,檢察官仍得偵查起訴。
自訴人本身若是撤回自訴案,其他有告訴權人提出告訴仍得受理偵查起訴,也就是撤回自訴法益不及於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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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376

第 326 條

 

法院或受命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訊問自訴人、被告及調查證據
,於發見案件係民事或利用自訴程序恫嚇被告者,得曉諭自訴人撤回自訴

前項訊問不公開之;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
第一項訊問及調查結果,如認為案件有第二百五十二條、第二百五十三條
、第二百五十四條之情形者,得以裁定駁回自訴,並準用第二百五十三條
之二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駁回自訴之裁定已確定者,非有第二百六十條各款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
一案件再行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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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016
不受理決定(程序駁回決定)VS無理由的決定(實體駁回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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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667

我也看沒有,326條是不是指:

對被告恐嚇說:再不還錢就去告你.結果真的不還錢,結果真的去自訴.(但不是真心要告,只是藉告訴的程序希望對方還錢),這時法官摸摸頭說:別告了吧.如果聽了法官的話撤回自訴之後,就不能再提起告訴.(但如果同一筆借款的其他債權人提起告訴,那可不關我的事)

是這樣嗎?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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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950
這種素人出的題目,應該附上出題依據
(共 1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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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9417

告訴會受自訴之限制?

這是指自訴或自訴撤銷後不得告訴的意思嗎?

我連題目都看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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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321
題目出得不對,以答案C而言,依326 III IV題目或許可改為......自訴對自訴之限制,總之 跟告訴會受自訴之限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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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328
刑訴法-第326條-曉諭撤回自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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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0831
326(曉諭撤回自訴或裁定駁回自訴)
法院或法官得於第一次審判期日前篩選自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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