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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種行為允許代理?
(A)占有
(B)殺人
(C)認領
(D)買賣不動產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張莉莉 高三下 (2011/11/03)
繼承 、占有、毀損他人.....看完整詳解
2F
張莉莉 高三下 (2011/11/03)
未滿七歲的小孩全無法律行為能力,所以法律允許代理被收養的行為-----在另外一題看到的
3F
b2i2l3l3 大四上 (2023/03/02)

下列情形則不能代理:

(1)準法律行為之感情表示

(2)事實行為︰事實行為無須意思表示,不得成立。代理,如遺 失物拾得

(3)不法行為︰如侵權行為,由於侵權行為不屬意思表示之 範圍,故沒有適用代理規定之可能;

(4)一身專屬行為︰如身分行為( 如訂婚、結婚、離婚)或死因行為。


代理限於法律行為占有係屬一種事實,不得代理,惟對占有可成立占有輔 助關係。民法第九四二條規定:『受僱人,學徒或基於其他類似之關係,受他人 之指示,而對於物有管領之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如百貨公司的店員對 其經售的商品,司機對其駕駛的汽車,工人對其使用的機器,均屬占有輔助人, 以僱主(自然人或法人)為占有人。


認領 》一身專屬行為

下列何種行為允許代理?(A)占有(B)殺人(C)認領 (D)買賣不動產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