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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事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之事由?
(A)法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故不能執行職務
(B)已委任訴訟代理人之當事人死亡
(C)被選定為訴訟當事人之人全體喪失其資格
(D)受託人之信託任務終了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松岡洋子 大一下 (2016/07/04)
民事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之事由:一.當事人死亡二.法人因合併而消滅者三.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其代理權消滅者四.受託人之信託任務終了者五.本於一定資格 以自己名義 為他人任訴訟當.....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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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9/02/17)

訴訟程序之當然停止事由



當事人死亡者。168

法人因合併而消滅。169

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其代理權消滅者。170

信託任務終了。171

喪失一定資格或死亡者。172

破產宣告。174

法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故不能執行職務者。180

第168、169、170、171、172,於有訴訟代理人時不適用之。但法院得酌量情形,裁定停止。(173)


https://blog.xuite.net/sammurijentin/blog?st=c&w=380297&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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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顏值決定工作崗位 研一下 (2020/12/23)

得由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當然停止事由: ... 當事人喪失訴訟能力或法定代理人死亡或其代理權消滅(民訴§170):訴訟能力、法定代理權之欠缺。 信託任務終了(民訴§171):當事人適格之喪失。 本於一定資格,以自己名義為他人任訴訟當事人之人,喪失其資格或死亡(民訴§172第1項):當事人適格之喪失。

下列何者不屬於民事訴訟程序當然停止之事由? (A)法院因天災或其他不可避免之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