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屬於教育基本法所規定,政府應依法提供其權利遭受不當或違法侵害時之救濟管道?a.學生學習權 b.教師專業自主權 c.學生人格發展權 d.家長教育選擇權。
(A)abc
(B)abd
(C)bcd
(D)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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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2), B(38), C(8), D(146), E(0) #106370
統計: A(152), B(38), C(8), D(146), E(0) #106370
詳解 (共 4 筆)
#350277
| 第 8 條 |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 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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