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家庭暴力防治法第8條規定,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應辦理之事項:
(A)提供24小時電話專線服務及緊急救援
(B)提供被害人及未成年子女之短、中、長期庇護
(C)調查家庭暴力事件之真相
(D)追蹤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6), B(125), C(2121), D(113), E(0) #175198

詳解 (共 10 筆)

#521489


~精修 (一) - 補充相似考題 :


Q.下列為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敘述,何者錯誤?
(A)提供24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B)提供被害人身心治療
  是「轉介( 而非「提供」) 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
(C)提供被害人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D)提供被害人24小時緊急救援
 ~解析:

力防治第 8條 (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辦理事項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 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
24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
24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長期庇護安置
五、
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諮商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
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34
0
#471991
調查應該是法官警察等檢調單位吧
5
0
#521487


下列何者非力防治第 8條規定,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所應辦理之事項:
(A)提供24小時電話專線服務緊急救援
(B)提供被害人及未成年子女之短、中、長期庇護
(C)調查家庭暴力事件之真相
(D)追蹤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ANS : (C)


~解析:

力防治第 8條 ( 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辦理事項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 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 24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
24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緊急安置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
長期庇護安置
五、
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諮商
六、
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管理
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
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4
0
#2509576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
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協調司法、移民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    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提供或轉介被害人、經評估有需要之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家庭成員身心治療、諮商、社會與心理評估及處置。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家庭暴力防治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辦理危險評估,並召開跨機構網絡會議。
十、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會工作、警察、衛生及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3
0
#229641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8 條
修正日期98年4月29日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社政、民政、戶政、勞工、新聞等機關、單位業務及人力,設立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並 協調司法相關機關,辦理下列事項: 一、提供二十四小時電話專線服務。 二、提供被害人二十四小時緊急救援、協助診療、驗傷、採證及緊急安置 。 三、提供或轉介被害人心理輔導、經濟扶助、法律服務、就學服務、住宅 輔導,並以階段性、支持性及多元性提供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四、提供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短、中、長期庇護安置。 五、轉介被害人身心治療及諮商。 六、轉介加害人處遇及追蹤輔導。 七、追蹤及管理轉介服務案件。 八、推廣各種教育、訓練及宣導。 九、其他家庭暴力防治有關之事項。 前項中心得與性侵害防治中心合併設立,並應配置社工、警察、衛生及其 他相關專業人員;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
3
0
#831580

就是 幫助被害人請律師 介紹心理醫師 輔導社工 等等的工作! 通常是由家暴中心轉介紹給被害人幫助的!!

 

3
0
#830933
請問轉介是什麼意思呢?
2
0
#588257
請阿摩修改題目,答案出現在題目裡
2
0
#491546
下列何者"非"
1
0
#461883
為何是c,d不對嗎?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24590
未解鎖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8 條: 直...
(共 4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