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歷史研究法的敘述,何者正確?
(A)歷史研究的報告常依據年代或主題編排
(B)非由觀察者提出的文件報告稱為主觀史料
(C)用以決定史料是否為真的評鑑稱為內在評鑑
(D)用以決定史料內容可靠性的評鑑稱為完整性鑑定
統計: A(361), B(13), C(73), D(25), E(0) #413937
詳解 (共 6 筆)
歷史研究(historical research)
係指有系統的搜集及客觀評鑑與過去發生之事件的資料,以考驗該事件之因、果或是趨勢,希望提出準確的描述與解釋,進而有助於解釋現況以及預測未來之一種歷程。
特質與領域
歷史是人類有意義的成就紀錄,不單按年代順序記載發生事件,並統合了人、事、時、地、物之間的關係而做之描述,使得過去與現在之間的關係得以延續。
教育史學家利用歷史發展之脈絡,了解過去之一切教育,進而根據過去之歷史事件及其發展,試圖深入了解現有之教育制度、實際與問題,甚至希望能預測未來動向(Cook&LaFleur,1975)。以現有之教育現象與問題,大多有其背景來源,若能掌握過去史實,欲求予以解決,方較容易;加以充分了解過去與現在之事實後,對於未來教育政策之制定才不致重蹈覆轍,並能提供明確清晰的展望,此乃教育的歷史研究之主要目標。
史學家之活動是否可視為科學,或是否有歷史研究這件事之問題存有歧見。
教育之歷史研究,最基本步驟為史料蒐集,若蒐集越多月完備,在報告之撰寫上越能詳盡完整,否則難免掛一漏萬。史料大致可分為兩種類型:
主要史料(primary sources)是指事件的真正觀察者與參予者所提出之報告,或過去使用之物體可供直接研究。主要史料為歷史研究必須具備的,缺少主要史料則歷史研究便毫無意義。主要教育史料之來源大致有三類:
1.官方紀錄及其他文件紀錄:由真正參與事件者或目擊者所持有而紀錄,是餵了將來之使用而傳遞。例如:校刊、年報、學報、師生人事檔案、學生作業範例等。
2.口頭證詞(oral testimony):透過晤談而得到之資料。
3.遺跡或遺物(remains or relics):未審慎且有意留傳當做資料或紀錄之遺跡或遺物。例如:建築物、設備品、教學設備等。
次要史料(secondary sources)不是報導者真正目擊事件而提出之報告;或許是和真正觀察者交談後,或閱讀觀察者之報告後再予以剪裁寫成,因此在資訊之傳遞歷程中難免會造成歪曲之現象,只學家只有在沒有主要史料可供採用時,才使用次要史料。次要之教育史料來源,是指和事件的真正目擊者或參予者探討之有關人士提出的報告。以研究觀點分析之,次要史料之價值是相當有限,因為當史料在人與人之間的傳播時可能會發生錯誤,多數之歷史教科書與百科全書皆列為次要史料。透過次要史料,研究者可從中了解重要爭論之學理,並獲得該研究領域之完成作品,或藉由上存之問題與假設,促使研究者找出重要之主要史料。
歷史研究可分為四個步驟:界定研究問題、蒐集與評鑑資料、綜合資料、分析解釋及形成結論。
1.外在鑑定(external criticism):外在鑑定是在確立遺物或文件之效度,即在探討其真偽(authenticity)或真實性(genuiness)為何。一般來說,外在鑑定不是教育研究之問題,需仰賴許多科學之技術處理。
2.內在鑑定(internal criticism):歷史文件或遺物之真偽經確定後,留下之批判性評鑑即為內在鑑定,目的在於確定文件或遺物之意義性、準確性、價值性或信任性。通常決定內在鑑定時需考慮以下四項因素:
(1)作者知識與能力
(2)延遲時間:在事件發生與事實記錄之間間隔多久時間,在事件發生當時或在事件發生之後不久,撰寫之報告通常比在事件發生後隔一段時間完成之報告較為準確。
(3)作者偏見與動機
(4)資料一致性:每個證據須與其他證據比較,以決定一致性的程度。若某依觀察者之解說與其他觀察者之解說不一致,則其證據便值得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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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列關於歷史研究法的敘述,何者正確?
(A) 第一手資料來源是指事件的非直接參與者提供的資料
(B) 第二手資料來源是指事件的參與者提供的資料
(C) 內部考證是指考證資料內容,以確定資料內容的正確性
(D) 歷史研究強調對過去事件的描述與解釋,不作任何批判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學大意-100年 - 100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學大意#2883
答案:C
難度: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