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美國地方教育行政之敘述何者有誤?
(A)地方教育行政區域稱為學區
(B)教育行政與普通行政合一
(C)地方教育董事會負責決策與監督
(D)地方教育局負責執行地方教育行政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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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 B(1066), C(196), D(75), E(0) #217397
統計: A(80), B(1066), C(196), D(75), E(0) #217397
詳解 (共 4 筆)
#191795
43.美國地方教育行政是採學區(schooldistricts)制,乃教育行政區域與普通行政區域: (A)合一(B)分離(C)整併(D)以上皆非
| 答案:B 難度:簡單(0.74) 統計:A(5),B(37),C(6),D(0),E(0) 個人化分析:尚未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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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嬅儀 高二下 (06/27 21:13):讚1人讚! 美國教育行政制度基本上分為聯邦、州與地方三級制度。 由於憲法修正案第十條規定:「凡憲法未授與聯邦,而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權利,均保留於各州或人民。」所以教育之最高權力分屬各州,而形成典型的地方分權的教育行政制度。 聯邦政府的教育部通常只具有三項主要任務: (一)從事教育研究;(二)從事無法為單一州政府負責之教育服務事項; (三)核發獎助金事宜。總而言之,聯邦政府負責監督、協調及執行跨州際教育事務及領導全國教育發展方向。 州政府方面通常是類似聯邦政府之組織,有行政、立法及司法單位,行政事務由州長負責,而州的教育事務則由州教育廳執行,主要負責監督與協調地方學區,事項包括:學校課程、畢業規定、教師證書、學校經費及設備等事項。 州教育董事會為一準立法機構,設立於行政部門內,監督州教育決策之施行符合州憲法與法律之規範,並確保教育機會均等獲得充分實施。 美國地方教育行政採學區制,而非普通行政區。各地方學區通常有地方教育董事會及地方教育局兩個單位。 前者為決策單位;後者負責執行教育董事會之決策,職務包括:推薦教職員、計畫新教育方案與政策及提預算等項目。(沈珊珊,2000) http://blog.udn.com/cgmkm/1545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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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18
美國教育行政制度的基本特徵是實施地方分權,注重民主政治,講求試驗創新。大體上,整個教育行政運作的
權限,是屬各州的職責,聯邦教育部所保存的職權相當有限;而各州教育行政權又大量地委託授權給地方。茲
就其教育行政制度產生的背景,加以析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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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8951
地方教育行政機構稱為Local Education Authorities(簡稱LEAs)這不是英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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