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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下列選項,何者為告訴乃論之罪?
(A)普通竊盜罪
(B)強制性交罪
(C)過失傷害罪
(D)強制罪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yuan 大三下 (2018/01/20)
對配偶犯1.第二百二十一條(強制性交)、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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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岩田光夫 大二上 (2018/05/05)

強制罪(刑304)如此低犯罪內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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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myan 高三下 (2018/09/02)

雖然法條229-1 有寫上221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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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Gray Meng 國三下 (2021/07/13)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
訴乃論
配偶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者,或未滿十八歲之人犯
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第二百八十一條及第二百八十四條之罪,須告訴
乃論
。但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犯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項之罪者,不在此
限。
第二百九十八條及第三百零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無強制罪)
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一項之罪,其告訴以不違反被略誘人之意思為限。

下列選項,何者為告訴乃論之罪? (A)普通竊盜罪 (B)強制性交罪 (C)過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