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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關於雇主積欠工資時之勞工權益保障的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應優先於抵押權
(B)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C)雇主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經勞工請求未獲清償者,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之
(D)積欠工資墊償之收繳等各項業務乃是委託勞工保險局辦理,每月與勞保保費一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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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Evanny Chang 高三上 (2016/04/06)
(A) 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1項 (104年02月04日 修正)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勞工之下列債權受償順序與第一順位抵押權、質權或留置權所擔保之債權相同,按其債權比例受清償;未獲清償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一、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二、雇主未依本法給付之退休金。三、雇主未依本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現在受償順序和抵押權相同 但仍非優先於抵押權(B) 勞動基準法第28條第2項 雇主應按其當月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及規定之費率,繳納一定數額之積欠工資.....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Sharon Wei 大一下 (2013/12/10)
僅次於抵押權。啦 !!

6F
高三上 (2017/07/25)
應該是與抵押權受償順序相同

下列關於雇主積欠工資時之勞工權益保障的敘述,何者錯誤? (A)雇主因歇業、清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