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家庭照顧假規定的敘述,何者正確?
(A)只適用於僱用10人以上之雇主的受僱者
(B)家庭照顧假之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C)全年請家庭照顧假日數總計不得超過5天
(D)家庭照顧假之薪資依據病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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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 B(3929), C(481), D(333), E(1) #170291
統計: A(112), B(3929), C(481), D(333), E(1) #170291
詳解 (共 10 筆)
#1182561
家庭照顧假7天
陪產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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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2399
第 20 條
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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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6992
性別工作平等法不論人數多寡皆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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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133
家庭照顧假 現在還有5人以上的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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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221
但就算沒有雇用人數限制 A也算對吧 難道10人以上就不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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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334
前提是若P則Q,如果P"是包含於P,那若P"則Q 一定是正確的
如果定義A選項是錯的,那會形成"不適用於僱用10人以上之雇主的受僱者"的結論
因此不論人數多寡皆適用,所以10人以上當然也適用
邏輯上A沒有錯
選項應該改成(A)只適用於僱用10人以上之雇主的受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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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565
對耶!(A)哪裡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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