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過去的案例價格資料推估現在之價格時,如果近來市場行情有明顯變化,應進行之調整為:
(A)區域因素調整
(B)一般因素調整
(C)價格日期調整
(D)情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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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72), C(793), D(197), E(0) #278101
統計: A(11), B(72), C(793), D(197), E(0) #278101
詳解 (共 2 筆)
#1149705
第 19 條
本節名詞定義如下:
一、情況調整:比較標的之價格形成條件中有非屬於一般正常情形而影響
價格時,或有其他足以改變比較標的價格之情況存在時,就該影響部
分所作之調整。
二、價格日期調整:比較標的之交易日期與勘估標的之價格日期因時間之
差異,致價格水準發生變動,應以適當之變動率或變動金額,將比較
標的價格調整為勘估標的價格日期之價格。
三、區域因素調整:所選用之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不在同一近鄰地區內時
,為將比較標的之價格轉化為與勘估標的同一近鄰地區內之價格水準
,而以比較標的之區域價格水準為基礎,就區域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
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四、個別因素調整:以比較標的之價格為基礎,就比較標的與勘估標的因
個別因素不同所產生之價格差異,逐項進行之分析及調整。
五、百分率法: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
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異百分率進行價格
調整之方法。
六、差額法:指將影響勘估標的及比較標的價格差異之區域因素及個別因
素逐項比較,並依優劣程度或高低等級所評定之差額進行價格調整之
方法。
七、計量模型分析法:蒐集相當數量具代表性之比較標的,透過計量模型
分析,求出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與比較標的價格二者之關係式,以推
算各主要影響價格因素之調整率及調整額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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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5083
| 名稱 | 說明 | 適用情境 | |
|---|---|---|---|
| 價格日期調整 | 「時間因素調整」,為了反映市場行情隨時間變動的影響。當估價時點與交易案例的成交時點不同,而近來市場價格已有明顯變化時,就要進行此調整。 | 例:案例在半年前成交,現在房價已上漲10%,則須把半年前的價格調整至現在水準。 | |
| 情況調整 | 指估價標的與比較案例在交易條件、使用限制、權利關係等「個別情況」不同時,所作的調整。 | 例:急售(價格偏低)、或親友間的買賣(低價可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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