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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體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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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新北市 10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試題 體育科#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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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新北市 10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試題 體育科#10323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新北市 102 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試題 體育科#10323
年份:
102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依各級學校體育實施辦法中明訂,身心障礙或經醫師證明身體狀況不適宜與一般學生同 時上課者,應另成立體育特殊教育班,每班人數以幾人為原則?
(A) 10人
(B) 12人
(C) 15人
(D) 20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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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PE113上榜
B2 · 201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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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 Sunny
B3 · 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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