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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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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98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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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98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10045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98 交通事業公路、港務_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別:中華民國憲法#10045
年份:
98年
科目:
公職◆憲法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之多少?
(A) 百分之十
(B) 百分之二十
(C) 百分之二十五
(D) 無明文規定比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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