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屬考試院之職掌?
(A) 公務人員之銓敘事項  
(B) 公務人員考績之執行事項  
(C) 公務人員級俸之法制事項  
(D) 公務人員之保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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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275), C(56), D(59), E(0) #149296

詳解 (共 5 筆)

#3537937

(B) 公務人員考績之執行事項

考績不是執行事項,是法制事項 

法制事項及執行公務人員之敘、障、卹、退休 (口訣:全保不退)

法制事項公務人員之免、績、俸、獎 (口訣:嫩烤即鮮包)

自編口訣,供參,不吝指教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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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2278
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法制及執行
公務人員之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法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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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6
第 6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 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 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憲法第八十五條有關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之規定,停止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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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125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這裡的考績?不是考績嗎?還是烤雞?
 
考績/烤雞 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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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1490

(B) 公務人員考績之執行事項

執行事項大部分移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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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353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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