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之規定,每學年開學後幾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訊?
(A)一週
(B)二週
(C)三週
(D)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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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 B(435), C(59), D(7), E(0) #120381
統計: A(31), B(435), C(59), D(7), E(0) #120381
詳解 (共 2 筆)
#1559909
學校應主動公開下列資訊:
一、學校校務經營計畫。
二、班級或學校年度課程規劃、教學計畫與教學評量方式及標準。
三、學校年度行事曆。
四、學校輔導與管教方式、重要章則及其相關事項。
五、有關學生權益之法令規定、權利救濟途徑等相關資訊。
六、其他有助學生學習之資訊。
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
或學校不得拒絕。
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
訊。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協助成立全校家長代表大會,並提供相
關資訊,以協助成立家長委員會。
前項學生家長資訊之提供,其涉及家長個人資料者,除依相關法令規定辦
理外,並應徵得該家長書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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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1810
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家長會
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全校家長代表大會
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三週內➡️家長日
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全校家長代表大會
每學期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三週內➡️家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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