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之規定,每學年開學後幾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訊?
(A)。一週
(B)。二週
(C)。三週
(D)。沒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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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306), C(51), D(3), E(1) #171678
詳解 (共 1 筆)
《國民教育階段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辦法》
第六條 家長得請求前項以外與其子女教育有關之資訊,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教師或學校不得拒絕。
每學年開學後二週內,班級教師應協助成立班級家長會,並提供其相關資訊。每學年開學一個月內,學校應協助成立全校家長代表大會,並提供相關資訊,以協助成立家長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