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教職員繳付百分之幾?
(A)百分之六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三十五
(D)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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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2), B(244), C(1452), D(563), E(0) #112926
統計: A(212), B(244), C(1452), D(563), E(0) #112926
詳解 (共 7 筆)
#134432
| 第 8 條 |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 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成殘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另由政府編列 預算支付之。 第一項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撥繳滿三十五年後 免再撥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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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78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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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4153
(A)百分之六十五 為政府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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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093
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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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5445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108.04.24已廢
新法規: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06.08.09)
第八條
第六條所定退撫基金,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
,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教職員本(年功)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
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
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
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
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
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此題答案不變,但法規有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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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487
第 8 條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
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成殘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另由政府編列
預算支付之。
第一項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撥繳滿三十五年後
免再撥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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