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教職員繳付百分之幾?
(A)百分之六十五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三十五
(D)百分之三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2), B(244), C(1452), D(563), E(0) #112926

詳解 (共 7 筆)

#134432
第 8 條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 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成殘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另由政府編列 預算支付之。 第一項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撥繳滿三十五年後 免再撥繳。
49
0
#134430
第 2 條   國民小學(以下簡稱學校)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 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為目的

8
0
#350278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之規定,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6
0
#754153
(A)百分之六十五 為政府負擔
2
0
#808093
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1
0
#3445445

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108.04.24已廢

新法規: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106.08.09)

第八條

第六條所定退撫基金,由教職員與政府共同按月撥繳退撫基金費用設立之

,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前項退撫基金費用按教職員本(年功)薪額加一倍百分之十二至百分之十

八之提撥費率,按月由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

教職員依法令辦理留職停薪,借調至其他學校服務,且占該校職缺並依法

令支薪者,其留職停薪期間之退撫基金費用撥繳事宜,由借調學校按其所

核敘薪級,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教職員具有本項施行後,依法令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

擔並繼續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此題答案不變,但法規有更改!

1
0
#2553487

第 8 條

教職員退休金,應由政府與教職員共同撥繳費用建立之退休撫卹基金支付

之。並由政府負最後支付保證責任。

依第七條規定辦理因公傷病成殘退休者,其加發之退休金,另由政府編列

預算支付之。

第一項共同撥繳費用,按教職員本薪加一倍百分之八至百分之十二之費率

,政府撥繳百分之六十五,教職員繳付百分之三十五。撥繳滿三十五年後

免再撥繳。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