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國家為教育權之主體
(B)教育之實施,應本菁英教育之原則
(C)教育應本中立原則
(D)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屬於地方政府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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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7), C(714), D(10), E(0) #312578

詳解 (共 5 筆)

#764573
第 3 條   教育之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學方法, 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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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188
第六條
教育應中立原則,
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或宗教宣傳,主管不得強迫行政人員.教師.學生參加任何政治活動及宗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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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189
第二條
人民為教育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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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教育的實施,應本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原則
以人文精神及科學生法,尊重人性價值,致力開發個人潛能,培養群性,協助個人追求自我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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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9195
第八條 中央政府的權限,其餘為地方政府權限

1.教育制度規畫設計
2.對地方教育的監督
3.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助地方教育的發展
4.經費分配及補助
5.設立監督國立學校及教育機構
6.教育統計.評鑑.研究
7.促進教育的國際交流
8.依憲法對教育事業.工作者及弱勢全體,提供獎勵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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