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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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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試:教育綜合測驗-C#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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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101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試:教育綜合測驗-C#8612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101 桃園縣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試:教育綜合測驗-C#8612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
依據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公布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得於同一鄉(鎮、市、區)內設立分班,其招生人數除不得逾本園之人數外,人數上限亦不得超過多少人(第8條)?
(A)30人
(B)60人
(C)90人
(D)120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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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謝謝阿摩111上岸
B2 ·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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