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基本法之規定,國家應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以下何種行為之侵害?
(A)性騷擾
(B)霸凌
(C)歧視
(D)暴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2), B(1825), C(206), D(393), E(0) #402831

詳解 (共 3 筆)

#585967
第8條(教師、學生、家長及學校之教育權責及霸凌防制)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及霸凌行為,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第二項霸凌行為防制機制、處理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34
0
#593661
因為其他三種行為皆包含在"罷凌"當中霸 ...
(共 2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0
0
#680693
還有網路霸凌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