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國98年7月1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之裁決處理程序有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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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吳育銓 小二上 (2014/12/28)
蘋果工會的主張勞動條件不變和調解不成立的這兩個關鍵字而言 下一步將會是: 1. 交付仲裁 其仲裁判斷會是成為團體協約 2. 進入罷工 又, 為什麼蘋果工會會一直要求簽團體協約? 因為勞動相關法令的位階是這樣的: 憲法 > 法律 > 命令 > 判決和解釋 > 團體協約 > 工作規則 > 勞動契約 還有國際勞工組織所訂定的公約 工作規則就是資方單方面即可對所有員工訂定的 就是公司內部的那一堆規定 勞動契約則是勞工剛報到時 人資會叫你簽的那張契約 所以我們可以很明顯的看到 勞動契約跟工作規則都是資方可以單方面訂定的 勞工無權表示意見 只能往上求助勞工局/勞委會/法院 而團體協約則是勞方有權表示意見 且其效力高於資方的勞動契約跟工作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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