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B)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C)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D)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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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8), B(95), C(993), D(180), E(0) #312053
統計: A(218), B(95), C(993), D(180), E(0) #312053
詳解 (共 2 筆)
#262116
| 第 9 條 |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 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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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7654
(A)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第8條 (B)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第9條第1款 (C)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 (D)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第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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